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要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力争在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科技制高点上实现新突破,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上探索新途径,在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上开创新局面,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上取得新成果。高等教育是教育科技人才的关键结合点,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应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源头供给基础和战略支撑作用,积极探索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有效路径。
胸怀战略全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校在推动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纵观全球知名科技创新中心与产业集群的发展兴衰历程,具备良好科教资源的城市和地区,大多以高校为核心奠定区域创新底座,并以此为根基衍生或叠加科技园区的各种要素,结合不同时期的科创、产业和金融资源,形成了以城市群为单位的创新网络节点,塑造了独特的新型区位优势和竞争优势。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呈现出学科交叉融合、成果转化加速、应用场景驱动等鲜明特征,创新范式发生深刻变革,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等前沿技术呈现爆发式突破,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和深度重塑全球竞争格局。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高校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职责使命。
从人才自主培养的维度看,我国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有效反馈和动态调整机制还不够灵敏,新兴领域人才培养难以满足企业和产业需求。高校作为育人主阵地,迫切需要将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与前沿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起来,加快知识创造、更新、传授、应用的循环,培养造就更多创新型人才。
从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的维度看,高校特别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承担着科技创新、基础研究的重要任务,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转化价值不显著、对国家重大战略支撑不够有力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高校与企业深度捆绑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待完善,在成果转化应用、人才活力激发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从高水平人才引进的维度看,当前全球围绕科技制高点和高水平人才的竞争空前激烈,我国高校的待遇保障、科研设施、工作环境等软硬条件对高层次人才具有较强吸引力,但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的集聚能力仍有待提升,引才用才机制还不够灵活高效,在人才“引育留用”方面需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更好发挥枢纽作用。
从分类评价改革的维度看,评价是改革的“指挥棒”,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对打通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堵点卡点尤为重要。目前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教育综合评价、科技成果评价、人才发展评价尚未有效贯通,需从高校端进一步纵深推进改革、破除顽瘴痼疾,推动高校科学定位、贡献导向、追求卓越、办出特色,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把握发展机遇、主动担当作为,推动高校深度融入国家和区域重大改革布局
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融入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资源丰富、产业发展基础坚实的优势,主动承接国家改革试点,因地制宜开展自主探索,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持久内生动力,全力支撑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以建设首个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为契机,在点上汇智聚力,形成示范引领。落实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和教育部整体部署,按照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物理空间到位、体制机制保障“三到位一保障”要求,将原本相对分散、低效、自发的成果转化行为,整合构建为有组织、有目标主动服务的创新网络,积极破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不能转、不好转、不会转、不愿转、不敢转”的“五不转”难题。按照“1234”总体布局建设:“1”是一中心,即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省级设立专职专责的事业实体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作为具体办事机构;“2”是两个承载区,结合南京、苏州两市资源禀赋特点,因地制宜探索高校技术转化两种模式;“3”是三大领域,确定生物医药、信息通信、先进材料三个产业方向,聚焦聚力、深耕细作;“4”是四个分中心,均按照“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的模式实体化运行,围绕提升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着力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全国高校共建共管共享的公共转化平台,贯通技术研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到小批量试生产等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打造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枢纽。
以开展高校和高新区“双高协同”创新发展为抓手,在面上积厚成势,构建良好生态。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战略目标,以“优势学科专业群+优势产业聚集区”协同发展为核心路径,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探索“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模式,明确一个产业方向、依托一个科创平台、落地一名领军人才、配套一个转化基金、培育一批标杆项目,构建“五个一”融合发展体系,形成促进高质量人才供给、高水平科技创新、高效率成果转化的新机制。突出“双新领航”,以高校新工科建设和高新区新赛道培育为突破口,建立“产业需求+学科建设”两张清单,通过共建未来产业研究院、学科交叉中心等载体,推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实现学科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突出“双优聚合”,高校配强优势学科,统筹更多战略科技力量和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高新区高质量发展;高新区优选优势产业集群,以企业需求为牵引,深化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共同构建“学科集群—产业集群”双向赋能机制。突出“双高共进”,构建高校与高新区资源开放共享体系,搭建互联互通网络,推动研发仪器、科研设备、产业数据等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实验室、创新中心、工程中心等创新载体双向开放,激发相互牵引、互促共进的内生动力。完善人才共引共育机制,进一步拓宽高校企业之间人才流动与合作渠道。
注重整合资源、放大集成优势,以系统思维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
坚持综合施策、联动发力、系统推进,以区域中心建设和“双高协同”为牵引,聚焦破解制约成果转化的深层次矛盾,汇聚政产学研金等要素,建立健全“科学家进企业、企业家进高校”双向交流长效机制,着力打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中的关键堵点,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同频共振。
围绕政策端强化顶层设计,形成体系化制度供给。积极争取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政策支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强化省级层面统筹协调,推动多部门高效协同、常态化支持,对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定期研究推动、统一调配资源,着力破解政策衔接、资源配置等系统性问题。支持地方政府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园区协调机制,强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和创新要素一体统筹。指导出台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资产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金融支持等专项政策,修订完善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时细化工作指引和操作流程,做到清单化梳理、体系化推进、法治化保障,构建形成“四梁八柱”支撑体系。
围绕高校端深化综合改革,激发源头性创新活力。完善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超常规布局目录外新兴、交叉学科专业,高起点布局有力支撑产业重大创新的基础学科专业,加强应用类专业与产业和区域发展对接联动,推动学科专业设置更加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深入推进省属高校分类考核评价,构建分类分层的多元评价机制和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出台教师和企业专家双聘工作管理办法,实施双岗位、双考核机制。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绩效考核中,对教师从事产业应用型技术研发及转化成果予以合理认定。强化国家大学科技园功能定位,重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专业化、全链条服务能力。
围绕企业端强化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由领军企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大中小企业,依托高校学科优势和科研力量建设创新联合体、人才攻关联合体,深化“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协同攻关模式,聚焦产业共性技术瓶颈与未来技术制高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实现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突破,形成“企业需求牵引—高校技术突破—园区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重点支持理工科专业学生进入企业参加岗位实习、合作科研、联合培养,探索长期稳定的项目式教学、跨学科人才培养机制。支持企业专家深度参与高校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构建多元办学和协同育人新模式。
围绕金融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链条服务效能。鼓励金融机构创设“园研保”“成果转化贷”等金融产品,积极破解早期项目融资难题。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引领作用,深化与设区市子基金的协同联动,重点支持高校与高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载体。高质量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科技评估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探索“高校技术经理人驻园区”制度,构建“高校成果挖掘—商业价值评估—园区资本对接”全流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