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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于光远:我反对伪科学的七十年

2017-10-17 09:25:44作者: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编者按:

在“法轮功”眼里,于光远是一个“恶贯满盈”的人,甚至用“罪不可赦”、“已经到该受惩罚的时候了”这样恶毒的字眼来诅咒他。作为中国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两方面的百科全书式学者,于光远为何会被“法轮功”冠之以“罪大恶极”之名?

一切,还要从他开始反对伪科学说起。正是因为他的坚决态度,让他成了那些靠伪科学、特异功能、伪气功等招摇撞骗者的眼中钉、肉中刺。

以下是《我是于光远》一书中的部分内容节选。让我们透过文字,去感受那个年代于老先生对伪科学、邪教等问题的思考,以及他与伪科学之间的“恩恩怨怨”。

我1915年生于上海,193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我幼时受到“五四”运动的影响,受到科学精神的教育,从来不相信鬼神、不相信命运,甚至说吉利话也不愿意。

15岁时读到英国著名物理学家J·J·STHOMON所著《科学大纲》一书。这书前面几个部分介绍数理化、天地生,感到很好,可是看到最后一章竟是“灵学”。其中所根据的事实,我作为一个上海的土著,如扶乩请神之类都亲眼见过。我既惊讶又气愤,一个大科学家怎么能够写出这样的书?!从此认识到伪科学的存在。

后来隔了十几年,在1949年夏天,我很偶然地得知外国又存在“超感知觉”(ESP)与“心灵致动”(PK)这样的欺骗活动。它和19世纪的“心灵研究”一脉相承(后来知道J·J·THOMSON就是伦敦心灵研究会的重要成员)。于是,我就对伪科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1936年,我在上海参加了艾思奇、章汉夫等发起组织的“自然科学研究会”,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自然科学工作者的外围组织。从这时起,我开始从事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和科学普及工作。1939年到延安后,我着手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一书的翻译,建国后在北京出版了这个译本。80年代,在我主持下,又对恩格斯这本书进行了重编、注解和校译。这本书中直接与反伪科学有关的文章是从根本上破除伪科学的理论武器。

“文化大革命”前,我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任科学处处长及中央科学小组成员期间,运用我的科学知识和学得的哲学观点,对当时在我国发生的“钉螺姑娘”等所谓特异功能和伪科学事件进行了揭露。

在“四人帮”粉碎之后,在江苏徐州又出了一个名叫董小四的男孩子,他声称自己能够隔墙看东西,也能够看地下的工事。济南军区、南京军区的有些负责人也相信。传到北京,当时中国科学院的负责人李昌派了心理研究所的人去检查。心理研究所的人有一套反欺骗的办法,结果把董小四那一套完全揭露了出来。

1979年3月,《四川日报》报道了唐雨“耳朵识字”。这个骗局先是被揭穿,后来又翻了案。全国各地出了许多有特异功能的小孩子,到处表演,到处欺骗。有一些党和政府的高级干部和有些学者以及传媒热衷这种伪科学的宣传。但是,耳朵认字吵得很热闹的时候,也是我们国家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时候。那时候我是中财委体制改革五个专家小组中的一个负责人,工作十分紧张,因此,我不敢去进行反对这个伪科学的活动。我知道这个事情不做则已,做起来要花很多很多时间。后来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了,才在1980年开始参加这项战斗。我也是一发不可收拾。

我当时任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在我的倡议和领导下,成立了一个“人体特异功能调查组”。在几年的时间里,这个调查组对声称有“特异功能”者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科学测试,以有力的证据揭露了其欺骗性。调查组召开了许多会议,发行了多期内部通讯和报纸,积累了大量有说服力的资料。

从1980年7月起到1982年,我就提倡科学精神、反对伪科学问题作过多次演讲,写过许多文章,并给党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写过不少信。1984年结集成《评所谓“人体特异功能”》,由上海知识出版社出版。1996年,我把1981年、1982年两年中写的文章和1983年后到1996年中写的文章又编了一本《反“人体特异功能”论》,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在1996年12月出版。

1997年在列席党的十五大会议期间,我针对湖北鄂州市张志祥为教主的邪教“元极功”,一方面把掌握的资料交给了代表大会的秘书处,同时在分组会上作了一篇题为《绝不允许纵容、支持反动的邪教活动》的发言。这个发言的主题就是呼吁党中央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在我国愈演愈烈的伪科学活动,并批评了那种“不准批评伪科学”的宣传政策。

1998年,沈昌在江苏把普通的茶叶说成是发了功的信息茶,高价出卖。苏州的同志和北京的《工人日报》反对他,他就到北京东城区法院控诉《工人日报》。在法院要开庭的那天,沈昌动员他的信徒包围法院。这是伪科学组织上街示威的第一次。后来我到苏州,同苏州的同志们谈话,写文章支持他们。

1999年,随着“法轮功”的势力膨胀,它的活动更加猖獗。在1999年初起竟然围攻《齐鲁晚报》、《西安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电视台。1999年4月20日我在两科联盟纪念“五四”的会议上,作了一个题为《极严重的现象,极严重的责任》的发言。我说“法轮功”和其他的邪恶组织可能还会进一步闹事,显示力量。

邪教在我们中国古代就有,而且在中国的古代历史上还有许许多多次邪教起来造反的事情。

关于现代“邪教”,对这个问题作过研究的同志告诉我主要是从基督教的“新教”中产生的。有一本介绍当代邪教的书中说:邪教是新宗教运动的极端产物。“新宗教”从字面上说本来没有褒贬之分。19世纪出现过一批与传统宗教不同的教派。20世纪,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美小型的宗教团体激增。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仅美国就有2500个以上。日本在20世纪末合法登记的宗教组织竟是18.5万以上。这些新宗教有很强的活力,吸引了许许多多的追随者,形成了一股新的社会力量。新宗教开始的时候多打着反传统教会的旗号,其后的发展就呈现不同的方向。在新宗教当中有一个类型就是极端的教派,奉行神秘主义和反社会的教义。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和社会就把这个类型的新宗教看邪教。由于它们活动的隐蔽性,事发以前它们仍能得到政府的承认,有合法的身份。到了恶性事件发生以后,人们才认定它们是邪教性质。但到这个时候它们已经对社会,特别是对它们的信徒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这本书说许多邪教它们的情况不完全一样,但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用神秘主义来迷惑信众。在邪教团体当中都有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教主,成为信徒崇拜的对象;二是以批判社会、拯救人类的号召,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特别是用世界末日将要到来的“预言”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恐慌,要人抛弃财产乃至生命,等待升天;第三是采取封闭的组织形式,要求信徒们和亲友断绝来往,在邪教团体中生活。

我过去对现代邪教只是听人说起过,但并不了解,也没有特别的注意。引起我对现代邪教注意的是:在国外第一件事情就是美国大卫教1993年和警察激烈枪战,双方相持五十余天以后,一场大火在这个邪教团体所在的庄园烧起来,这个庄园内的全部教徒连同教主,近百人都葬身火海。这件事情我们国家的报刊上也报道了。第二件事情是1995年3月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上放毒,使12人立即死亡,5000多人中毒。后来传媒报道邪教的教主叫麻原,他在1984年开始设立练习“瑜珈功”的道场。他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练功就吹嘘自己有“漂浮神功”。在一家杂志上刊登了他叉腿盘坐,腾空而起的照片。90年代初期我们中国还出了他一本书,题目是《身体腾空,特异功能修持秘法》。后来,他“预言”第三次世界大战马上就要爆发,爆发的时间是1997年到2001年之间,地球上会出现一批废墟。对教徒们说那时候“在废墟上让我们共同建立属于我们自己的天下——‘奥姆王国’。他组织力量研制毒气,终于造成地铁“沙林事件”。

在国内首先是“被立王”。“被立王”的教主叫吴扬明,他因为犯了组织秘密宗教活动的罪名,被公安部门收容审查,判一年徒刑,这是1987年的事情。出狱以后,他继续活动说,现在“耶稣死了,再次复活是以‘被立王’出现,降临人间,天国不在天上而是在地上”。1989年吴扬明被判处劳改3年,1990年逃脱,在各地活动扩大信徒,建立等级森严的秘密组织。在短短的几年当中,他的影响已经达到全国20多个省市,仅仅在上海郊区就发现被立王的活动地点有10多个,参加的成员有300多人。在被立王信徒的眼中不信被立王的人都是魔鬼,是要进地狱的。许多人信了被立王之后,就如中了邪一样,农民弃地,工人辞职,学生退学,离家出走。在被立王教会中不少是青年妇女,她们迷上了被立王之后不理家务。吴扬明规定凡是参加被立王的女子,已婚的不得与丈夫过性生活,未婚的不能结婚,只有自己是耶稣在世,自己身体是神体,女信徒只能同神体发生关系,等待他的“蒙召”。许多花季少女以能被吴扬明“蒙召”为荣,一心想当“父王”六十个王后、八十个妃子当中的一个。1995年1月我们的政府在他的一个秘密活动地点将他抓获,当场救出受害女青年13名,同年12月蚌埠法院判处吴扬明死刑。当时国外还有人对判处死刑一事提出抗议。我就在无锡和南京发表文章《捕得好,判得好》。

我们也看到,某一个邪恶组织遇到有效的抵制、被揭露,或者因罪行败露受到法律判决(如“被立王”),但另一个组织“主神教”又接着活动。我们也看到比较大的组织没有一个受到致命的打击,他们或者暂时潜伏起来,或者借尸还魂。一个组织暂时不行了,另一个组织又风靡全国……

这种活动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首先是众多的居民的心灵受到毒害。有相当多的居民受欺骗,相信这些反科学反社会的宣传超过相信科学知识,因而排斥科学知识,失去健全的良知。甚至有些具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人也受到这种反科学宣传的影响。受到了这种影响的人在他们的头脑中也就不可能有科学思想、科学态度、科学精神。

其次是众多的居民的身体受到摧残。得了“气功出偏”病的人很不少,这是一个方面,更多的人是因为相信伪气功,耽误了及时治疗。有的甚至被像胡万林这样的“神医”害死。

再次是耗费了大量钱财,包括居民手中的钱,也包括国家或某些组织的钱财。

它们的活动损害到人们用更多的注意力去从事积极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领导部门也不得不分出一部分注意力去对付他们。

我认为,每个关心社会进步的人都应该根据本人的条件,在反对这种极严重现象的斗争中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后记

司马南曾评价于光远:“中国反伪科学的斗争,如果说在江湖上是我们这些人和那些装神弄鬼的人直截了当做斗争,那么在理论建树方面,于光远先生则是我们的前辈,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思想武器。他最早关于特异功能那些问题质疑的文章,发表在《自然辩证法》杂志上,那些文章对我们这些人来说都是有重要启示作用的。”

于光远自己也说过,“我和伪科学的这二十年的‘恩恩怨怨’,当然不是我个人的什么小事情。我们的党和政府,我们的科学家,我们的舆论界,我们的宗教界,都应该从自‘法轮功’的迅速滋生、蔓延、发展和李洪志的‘壮大’中,汲取深刻教训。”

2013年9月26日,于光远与世长辞,享年98岁。但是,他的精神气节,却永远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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